关于开展第九批、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名称非中选药品信息维护及公示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5-10-10 16:25:51 点击率:68
根据我市第九批、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同品种名称非中选药品信息维护及公示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拟在我市定点医药机构销售的第九批、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名称非中选药品:
1.第十批非我市主供、备供、第二备供的中选药品。
2.第九批、第十批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非中选药品。
3.第九批、第十批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非中选药品。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药品信息维护
第九批、第十批国家集采同品种名称药品均需维护药品信息。
时间安排:2025年10月9日—10月14日12时。
操作方法详见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网首页“文件下载”栏目《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生产企业使用手册》。
(二)药品信息公示
对2025年10月14日12时前已在我市挂网的第九批、第十批国家集采同品种名称药品信息进行公示,企业可在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药品集中采购系统”—“第九批、第十批同品种名称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非中选药品信息公示”页面查看公示信息。
时间安排:2025年10月15日—10月17日17时。
公示期内,企业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页面提交异议说明和佐证材料,无需现场递交。未提供佐证材料的不予受理。
三、后续安排
第九批、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名称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规则及供应价格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联系电话:022-24538156
联系邮箱:tjmpc@tjmpc.cn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