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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挂网药品上报全国省级中标(挂网)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2 15:29:21    点击率:1779    


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

根据《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JLYPCG-2021-1)》要求,经进一步核实后,现开展第二批挂网药品上报全国省级最低价格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价药品目录

第二批上报省级中标(挂网)价格的药品目录(核实调整后),详见附件1。

二、报价方式

企业通过账号登录药品分类采购系统,进入招标系统选择项目名称“2021年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批)”后,点击产品报价栏,然后对每个药品逐个进行价格上报。

三、报价时间

填报全国省级中标(挂网)价格的时间为:2021年6月1日-4日16时。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相应药品的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格的,视为放弃相应药品的挂网资格。

四、报价要求

(一)价格上报

1.属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至第四批)、“六省二区”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同通用名同剂型参与本次集中采购项目的药品,应填报现行省级中标(挂网)价格(包括广东省、重庆市、福建省等三省价格)。

2. 属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至第四批)、“六省二区”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化学有效成分相同或相近参与本次集中采购项目的药品,应填报现行省级中标(挂网)价格(包括广东省、重庆市、福建省等三省价格)。

3.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至第四批)、“六省二区”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同通用名同剂型参与本次集中采购项目的药品,应填报现行省级中标(挂网)价格(不包括广东省、重庆市、福建省等三省价格)。

4.有价格来源省份的,企业应在“是否存在省级中标(挂网)价格”处选择“是”。企业应将全国所有省级中标(挂网)价格由低到高排序(价格相同的省份也应该进行排序),选择前三个最低价格省份的中标(挂网)价格进行填报。如价格来源省份少于两个省的(含两个省),则选择相应省份填报,其余省份选择“无”,价格填报为“0”即可。

5.没有价格来源省份的,企业应在“是否存在省级中标(挂网)价格”处选择“否”,并填报“期望价”。

(二)报价单位

1.第二批挂网药品按照最小制剂单位进行报价。企业务必认真核对最小制剂单位,因最小制剂单位导致价格填报错误的,由企业自行承担后果。

2.最小制剂单位以系统中产品基本信息的最小制剂单位为准。如显示的单位是片、粒、支、袋等,则以每片、每粒、每支、每袋等进行填报价格。

(三)制剂价格的计算

1.企业填报的省级中标(挂网)价格或期望价格应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2.同一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相同)在同一省份,有多个包装中标的,应分别折算成最小制剂价格(制剂价格=包装价格/包装数量),取最低的制剂价格作为该药品在该省的中标制剂价格。

(四)其他要求

企业必须保证填报的价格信息真实、有效。如企业故意漏报、错报、瞒报价格的,一经查实,暂停相应药品的挂网资格。

其他事宜可参照《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JLYPCG-2021-1)》的要求。

五、联系电话

药品采购处:0431-81866935、81866936、81866937、81866938、81866987、81866909、81862955。

 

附表:第二批上报省级中标(挂网)价格的药品目录(核实调整后).xls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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